| 我县人才队伍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
|
| 2006-09-24 14:29 文章来源:思南县商务之窗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贯彻落实十六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精神,全面加强我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切实摸清我县人才队伍底数,为我县实现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2004年7月县委组织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六个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分别对我县文学艺术、教育、卫生、农口、企业经营及管理、政法等六个方面人才队伍现状及发展战略进行调研。
我县人才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做法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抓好优秀人才的培养选拔管理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在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才干的社会环境上下功夫,取得明显的成效。
(一)舆论宣传激励人才。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简报等媒体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县优秀人才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近几年来,省、地、县相关媒体宣传报道我县各类优秀人才事迹的文章达1500多篇,县委用于宣传、慰问、表彰经费达10万元以上。通过宣传,提高了优秀人才的知名度,激发了荣誉感,促进了优秀人才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二)落实待遇吸引人才。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科技人才创新、激励奖励机制,制定完善了人才选拔,职称评聘、奖励、考核、评比等制度。如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科技兴思奖”制度,对评选表彰的“科技兴思奖”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2001年,县委制定了《关于从省直高校选招急需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到思工作的方案》(县办发[2001]37号),对选招工作的范围、条件、程序、优惠政策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三年来,我县通过选招,共引进了急需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共37人。三是关心关怀优秀人才工作、生活、身体情况,坚持开展5·12护士节和教师节慰问活动,建立了高级知识分子定期健康检查制度,积极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待遇,努力为人才创造优越环境。
(三)创造机会使用人才。一是加大科技副职的选派力度,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建立相关激励机制,使科技副职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行政管理经验,为县委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复合型人才。二是建立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激励机制。县委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带薪带职从事绿色产业开发,近3年来,我县涌现了一批不当干部当农民的人才开发工作典型事例,如领头创办“双龙科技示范园”的林业工程师杨胜波。目前,示范园初具规模,带活了一方经济。三是积极实施“人才牵动”战略,鼓励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人才开发工作中多施展才华。我县每年都组织农业、卫生、科技、文艺等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开展“五下乡”活动,通过便民服务,做到“学、用”结合、“需、求”结合。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上,从工资、福利上引入激励机制,鼓励高级专业人才成为“领导型”专家、“学科带头人”领导。
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我县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全县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仅有6人,在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仅为182人;二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全县知识分子队伍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958人,占10.3%;三是人才分布不尽合理;四是人才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力度。
1、加大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引进工作力度。根据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需要,对自愿来我县工作的重点大学四年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一定政策内开通“绿色通道”,对“专家型”人才在引进上实行特事特办,对不能调转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新建档案,恢复原身份,工龄连续计算。对已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由用人单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2、加大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工作力度。
一是在农业、畜牧、教育、卫生、经贸、政法等系统选拔一批40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高层次继续教育,实践锻炼,进行跟踪培养,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使其成为单位的专业技术骨干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是加强在职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各单位各部门应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培训,要按照县委关于干部培训的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各类培训经费的落实,同时外出考察学习要保证有专业技术骨干参加。
(二)改善环境,提高待遇,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1、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人才工作自身规律的必然反映。创新机制是有效解决人才工作面临“留不住、引不进、用不好”问题的根本方法和有效途径。
一是有选择的在一些事业单位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允许这些单位在国家工资政策的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内部分配方案、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可以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通过改革分配制度,逐步形成工资报酬与贡献挂钩的分配激励机制。
二是允许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不损害国家和本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提供有偿服务。
三是建立和完善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措施,对专业技术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在税收、资金和项目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离岗创办企业,在本县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可规定一定的期限保留公职,在此期间的待遇,按在职人员对待,同时享受所在企业与个人商定的工资待遇。期满后,可选择回原单位或与单位脱钩。
四是强化激励机制,设立科技奖励基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政策。设立“科技进步成就奖”,奖励为我县加强技术创新,实现产业化或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作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化实施者。由县政府纳入财政预算。评奖表彰与两年一度的科技兴思奖同步进行。获奖对象采取单位申报,专家考核组审定,政府批准的办法确定。同时出台政策允许事业单位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和对产业化有贡献的人;允许事业单位经批准高薪聘用拔尖人才,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2、落实从优政策,改善人才待遇。
一是适当提高出差费用,改善现有工作条件。在调研中很多专业技术人员反映,下乡出差要倒贴,严重地挫伤了他们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二是对选拔担任党政机关行政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后又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工资按就高原则套。
三是提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由县财政每人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
(三)加强管理,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
1、创新管理,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县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行文明确县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发挥成员单位对我县人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
二是建立领导干部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2、创建载体,建立领导联系专家、学者制度和重大项目、决策咨询制度。
进一步加强同知识分子特别是各类专家的联系,建立县领导联系专家、学者制度。了解专家、学者在科研、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进展情况,了解他们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建立重大项目决策咨询制度,设立由有真才实学的专家组成的具有审议实权的顾问委员会,在事关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引进、建设上,要经过顾问委员会的论证和研讨,经论证切实可行的才予以实施。
3、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发挥职称的导向作用,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激励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全面推行“评聘分开”制度。打破论资排辈,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打破岗位局限,允许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有无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均可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打破地域界限,允许到我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程序确认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保证业务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充足的业务工作经费,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便在项目的建设上切实发挥跟踪管理和技术指导作用。
5、适当放宽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限制,发挥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企事业单位在聘的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单位需要的,经组织批准,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