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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审批程序:
凡是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和符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及不涉及出口配额、不需要进口设备减免关税的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地、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在3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县负责审批。 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限制类以及符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我委审批。不论总投资大小需要进口设备减免关税的项目,均由我委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于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由于建设条件比较落后,生产工艺不复杂,项目前期工作教充分,可以把项目建议书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即审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中外合资、合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中外合资、合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 中方合营单位,包括中方合营单位名称,生产经营概况,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姓名、职务、主管单位名称。
二、 合营目的,要着重说明出口创汇、引进技术等必要性和可能性。
三、 合营对象,包括外商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四、 合营范围和规模,要着重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产品的国内外需求和生产情况,以及产品的销售地区。
五、 投资估算,指合营项目需要投入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之综合。
六、 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包括合营各方投资的比例和资金构成的比例。
七、 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主要说明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以及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八、 主要原料、电、汽、运输等需要量和来源。
九、 人员的数量、构成和来源。
十、 经济效益,并着重说明外汇收支的安排。
十一、 主要附件:
(一) 合营各方合作的意向书;
(二) 外商资信调查情况表;
(三) 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的初步调研和预测报告,或有关主管部门对产品安排的意见;
(四) 有关主管部门对主要物料(包括能源、交通等)安排的意向书;
(五) 有关部门对资金安排的意向意向书。
注:本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与要求是按照一般已经选定了合营外商考虑的。如果项目很好,为了选择更好的外商投资者,也可暂不定合营对象,先批准立项,则项目建议书中有关外商的部分可待选定合营对象后补报备案。审批机关在收到外商资信调查情况后一月内不作答复,则视为无异议认可,即可进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作阶段。
中外合资、合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中外合资、合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 基本概况。 (一) 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二) 合营各方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中方要说明主管部门0; (三) 合资企业总投资,注册资本,股本额(自有资金额,合营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股本缴付期限); (四) 合营期限,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五)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文件; (六)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负责人名单; (七)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概况、结论、问题和建议。
二、 产品生产安排及依据。要说明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情况和市场预测的方法,以及国内外目前已有和在建的生产装置能力。
三、 物料供应安排(包括能源和交通等)及其依据。
四、 项目地址选择及其依据。
五、 技术设备和工艺过程的选择及其依据(包括国内外设备分交的安排)。
六、 生产组织安排(包括职工总数、构成、来源及经营管理)及其依据。
七、 环境污染治理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其依据。
八、 建设方式、建设进度安排及其依据。
九、 资金筹措及其依据。(包括原厂房、设备入股计算的依据)
十、 外汇收支安排及其依据。
十一、 综合分析(包括经济、技术、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分析)。要采用动态法和风险法(或敏感度分析法)等方法分析项目的效益和外汇收支等情况。
十二、 主要附件: (一) 合营各方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 合营各方法定代表证明书; (三) 合营各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四) 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调研和预测报告以及产品外销比例; (五) 有关主管部门对主要物料(包括原材料、辅料、配套件、元器件国产化及能源、交通等)安排的意见书;(六) 有关主管部门对设备分交安排的意见; (七) 有关部门对产品以产顶进安排的意见; (八) 有关主管部门对资金安排的意见; (九) 有关主管部门对地址安排的意见; (十) 有关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地震的意见; (十一) 有关主管部门对外汇收支安排的意见; (十二) 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预审或评估报告。 |